中新网徐州6月7日电(李东艳 马以轩)驾驶轿车不慎将一躺卧于车行道内的路人碾压致死,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形下,持续驾车驶离了现场。事后,司机被查究刑事义务并抵偿逝世者家眷65万元,当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时,保险公司却矢口不移司机系交通肇事逃逸,谢绝赔付。6日,江苏省新沂市国民法院颁布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,一审认定司机不属于交通闹事逃逸,裁决保险公司赔偿车主保险金41万元。
据懂得,2010年7月22日,朱某在某保险公司为他所有的轿车投保了交强险及贸易险,保险期限均自2010年7月23日起至2011年7月23日止,其中商业险保险金额为30万元。